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教育扶贫实现精准扶贫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业特点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评选办法》(重师初教发【2022】8号)的相关要求,经过辅导员老师政策宣讲、学生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院评定工作组审定,拟确定白雪莲等489位同学荣获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学院办公楼学工办张贴栏)。
若认为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符合相关条件,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12:00以前向辅导员老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署名反映。
联系电话:学生工作办公室 68356848
初等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