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教育扶贫实现精准扶贫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点,经过辅导员老师政策宣讲、学生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院评定工作组审定,拟确定文雪漫等36位同学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学院办公楼学工办张贴栏)。
若认为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符合相关条件,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7:00以前向辅导员老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署名反映。
联系电话:学生工作办公室 68356848
初等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