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渝教财[2012]4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制定《重庆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经过辅导员老师政策宣讲、学生自愿申请、评选小组初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议,拟确定陈曦等5位同学荣获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学院办公楼学工办张贴栏)。名单如下:
2022级小学教育(全科教师) 陈 曦
2022级小学教育(全科教师) 谭美君
2022级小学教育 刘 钰
2022级科学教育 牟 意
2022级书法学 何银莹
若认为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符合相关条件,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于2024年9月30日下午17:00以前向辅导员老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署名反映,联系电话:68356848。
初等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