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拟确定谢艳玲等52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审批,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及学院办公楼学工办张贴栏。
公示期:2026年10月12日—10月16日,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具体真实,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8356848。
初等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