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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4级农村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7 17:39 浏览次数: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和录取是研究生招生重要环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硕师计划)

复试方式

我院2024级硕师计划研究生复试实行现场复试。

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必须确保相关环节的安全保密。

三、复试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主管院长、院党委书记

成员:纪委书记、院长助理、学科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具体复试考核工作。

3.汇总学院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

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及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试题库。

2.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专业测试、英语口试及其他复试工作。

3.确定拟录取名单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四、复试分数线

我院根据学校划拨指标,结合2020级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文、理科人数,按照划拨指标,划定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前每位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一)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科辅导员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

1.考生有效身份证;

2.与区县教委的三方协议扫描件。

不能按时提供以上两种文档的不予复试。

(二)复试的基本内容

1.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专业复试考核内容:

小学教育相关课程相关知识和理论等;

参考书目:1、《小学教育学》本科教材2、《小学教育心理学》本科教材;

2.面试:面试分为英语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和能力

   1)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3)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5)人文素养;

6)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的组织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含专业测试、英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1.英语测试:总分20分,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测试时间每生5分钟。

2.专业测试:总分40分,考查考生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120分钟。

3.综合能力测试:总分40分,以问答的方式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具体要求:每生时间不少于5分钟;预先制作一定数量题目,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复试内容。

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记录在《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以下简称《复试记录表》)中的指定位置。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复试记录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5.复试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1-6学期必修正考平均分)×70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30(复试权重)。

拟录取原则

“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规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 12 分(不含 12 分)者;

2.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低于 24 分(不含 24 分)者;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 24 分(不含 24 分)者;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按要求统一进行公

八、档案材料

被拟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重庆师范大学2024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交回学院教科办。

九、复试监督

(一)加强对复试拟录取工作的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接受由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监督,并安排我院纪委书记专门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当年复试和录取相关的工作。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由校研究生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5.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

(二)投诉和监督

研究生院电话:023—65910997,邮箱:yjsc@cqnu.edu.cn

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362471

十、其他说明

)本办法若有调整,具体要求以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方案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初等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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